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

废文一则:部落格的历史

慕宁来贴废文一张!
我来说说水蓝与我写小说的经验~
最开始写小说时是约五年前的事吧? 那时候我和水蓝已经认识了~我们俩和另两个人一起和写了小说,那时候还是用英文写的呢! 写了不少篇哦!

 四个人一起写小说? 你一定很惊奇吧! 两个人写就已经常闹出意见不合等事物了,更何况是4个人?! 其实我们因为我们当时用了一种很奇妙的制度来写小说的,就是A写一篇,以簿子一面为限, B写一篇,以此类推。故事内容都不可以经过商量,搞得整个故事根本没有一个主要内容,很多事情也没来得及交待清楚就换别的故事了。你写了个过程,但是结尾不一定会像你想象中般,你也猜不透你前面那个人会把什么难题抛下给你。在写小说的同时,我们也在期待着故事的发展。因为如此,才会那么刺激好玩。注意:我朋友是猫妖就是继承了这个模式.

虽然故事内容和文笔真的是幼稚得惨不忍睹,但也是我们四人辛辛苦苦地心血! 写了越三年之久,我们四个的文笔,大大进步了,到后来还一起合开了一个部落格,专门来写小说的。现在我们四个人因为都上了不同的学校,这个小说团,悄悄地解散了,小说部落格也渐渐地被我们遗忘。

我的一个朋友,她总是不相信友情,说友情不可能天长地久。也许吧?友情这玩意儿,就是这么容易被时间和空间所影响的。地方不同了,时间久了,人变了,感情或许还在,但彼此间已形成那么一片透明的疙瘩。((谔谔,好像不应该写这么感性的文。。。(((其实有很感性吗?

若你好奇我们写了什么,你大可以翻回这个部落格的旧文,因为这部落格就是我们当年的小说部落格哦哦~ 都是以英文写的小说,还有请无视那稚嫩的文笔吧!

这部落格是在最近,被水蓝想起了,决定再次养起这个可怜的部落格,让它变成如今的它!四个人的作者,无奈只剩水蓝与慕宁。

——此废文完——
水蓝:其实是五个人……不知道谁那么可怜被遗忘了。还有……水蓝忘了那个不相信友情的人是谁,有这个人吗??慕宁:那个。。。不是我们四个而已吗??那只有吗?!哇靠我真的忘记了。。。。难怪我一直很奇怪为啥他的名字也在这里。。。还有那个人是我去年的同桌,不是你忘了她,只是你与她不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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